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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2 来源:平面磨床

详细介绍: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致力发展生态、环保和循环经济三大业务,业务类型主要包含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业危废处置、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领域。2020年公司持续围绕“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发展的策略,积极探索三大核心主业融合发展,不断的提高工程建设、生态治理技术与科学技术创新能力。

  生态业务方面,2020年公司继续优化自身业务框架结构,深耕精品项目建设,并协同京津翼、长江大保护、一带一路等区域发展规划,通过生态改造、水生态及水景观品质提升为城乡提供宜居的生态环境。报告期内,公司生态业务重在做精品项目,注重产值质量,控制投资节奏;增量业务上,公司重点推进地方财力雄厚、支付能力有保障地区的业务,同时依照地方政府的支付能力和意愿,灵活采用EPC或PPP模式开展项目;存量业务上,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融资进度合理的安排生态类工程业务施工节奏,重点推进融资已落地项目的实施,根据融资情况控制投资进度,采取现状结算、收尾回购、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等方式促进回款,生态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起到了良好的支撑作用。

  环保业务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储备多个省市的危废处置能力,通过新建、并购和自身技术升级等方式扩大环保业务的产能规模,提高产能利用率。同时,公司坚持加速环保技术的更新迭代,升级环保工厂的管理运营,以不断的提高公司环保业务的处置及运营能力,做大做强危废处置业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循环经济方面,公司以规划调整城市或区域的产业体系为出发点,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以达到减少污染排放,最大限度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的目标,最终实现区域的低碳、循环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提升经济效益,还能提升社会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开始涉足废旧家电、电子废弃物和报废汽车拆解领域。

  2020年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国各行各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一季度GDP同比增速下降6.8%。随着我们国家采取比较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以“六稳六保”为核心的一揽子政策推进复工复产,国内生产、投资、消费共同回暖,经济不断恢复,GDP增速呈现逐季向好态势,最终实现“V型”反转,全年GDP比上年增长2.3%,成为全世界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2020年全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工业生产实现稳步回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9%,基建投资、地产开发投资较上年分别增长0.9%和7%,助力国内投资率先修复,对经济正增长形成有效的支撑;消费虽然在一季度受到重创,但随着无接触消费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居民消费水平逐渐向正常水平靠拢,全年消费支出占GDP为54.3%,消费仍然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在生态保护方面,我国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完整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方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伴随环境治理的不断深入和绿色经济的推行,生态环保行业将迎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机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水十条”考核之年,为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水治理政策执行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部多次组织并且开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出台《长江保护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2021年3月12日,发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提出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为助力环保企业融资,政府专项债逐渐向生态环保类倾斜,促进生态环保项目的有效投资和落地,根据研究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前11个月生态环保类新增专项债发行2967亿元,是2019年全年的3.6倍,占新增专项债发行额的8.42%,权重比2019年提高4.62%;政府牵头、金融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的绿色发展基金聚焦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公募REITs试点真正开始启动,环境保护作为基建REITs聚焦的七大领域之一,可减少生态环保企业对传统债务融资方式的依赖,对盘活存量资产有重要意义,多项举措有利于改善生态环保行业企业当前的资金困境。在政策持续深化、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融资环境改善的背景下,将给公司的水环境业务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2019年4月《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发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全国46个重点城市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的提升。垃圾分类是固态废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保障。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将改变以往固废处理的流程,推动产业链各端多元化发展,对于整个固废处理行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4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修订《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新《固废法》增加了对工业固废、危废处置等的监督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要求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不得擅自倾倒危废,规范危废转移手续等。为落实新《固废法》,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危废名录》”),新《危废名录》进一步提升了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和环境管理的精准性,鼓励危废协同处置,豁免管理对环境危害较小的部分危废,提高危废的利用率,降低企业危废管理和处置成本,新《固废法》和新《危废名录》的修订使危废产业更规范健康发展,随着监管的趋严,危废各细致划分领域市场需求有望加速释放。

  工业危废产生量大,现存处置能力较弱,根据《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年报》,2019年196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498.9万吨,综合利用量2491.8万吨,处置量2027.8万吨,贮存量756.1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及贮存总量的47.2%,处置量、贮存量分别占比38.5%和14.3%,废弃物利用率低,处理市场供不应求,危废产业市场空间广阔。同时危废处理处置拥有较高的资质、技术和资金壁垒,对于进入与扩张均有较为明显的限制,危废处理项目属于公用事业组成部分,且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危险废物的转移需进行提前规划并获得审批,运输管理严格,因此大多数危废处理企业均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主要处理项目集中于一定地域范围内,公司已储备了全国多个省份的处置能力,区位优势明显,助力公司稳步成长,未来有望进入发展快车道。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涉及到经济社会各方面,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

  在循环经济所体现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制造”的基本原则下,废家电拆解、废塑料循环利用、废汽车拆解、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运营等相关产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催生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新型的高质量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我国“无废城市”试点工作的进展。

  随着公司业务模式和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的不断优化,公司凭借在生态修复领域深厚的积淀和环保处置、服务领域全面扎实的专业能力,在水生态修复、工业危废处置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创新性地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修复、水景观建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并将其结合于公司三大主业,提升公司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同时,公司以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力,将更多、更高效的工业固废资源化、产品化的科研成果,应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公司生态工程、环保工厂运营及循环经济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集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工程建设、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生态价值提升产业链,在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废危废处置、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产业提升、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贡献。

  按照业务模式划分,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可以划分为传统EPC项目和PPP项目,重点推进地方财力雄厚、支付能力有保障地区的业务,同时根据地方政府的支付能力和意愿,灵活采用EPC或PPP模式。

  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对于传统景观工程项目,通常情况下公司与政府先签署框架协议,对预计工程总金额及包含的多个单项景观工程内容、总工期等进行约定,在单项景观工程具体落地、实施时,双方再签署基于此框架协议下的单项工程合同,并对此单项工程的金额、施工内容、工期等进行约定。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流程是:公司接受甲方公开招投标进行投标,出具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的预算方案,按照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中标后公司进场清理场地残留整合土地,按照后期施工队场地的条件进行整理。此时前期费用开始投入,同时对设计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设计专业人员进场后,计算工程总量及对应明细,并将数据传导至施工人员,随后工程启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地被、灌木、乔木等绿化苗木产品,景石,以及水电材料、地砖、砂土等面层装饰材料等。公司根据工程要求及进度同步推进各项工程成本的发生,直至工程完工并移交。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公司施工的项目主要以大中型项目为主。

  从结算来看,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生态景观工程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通常需要公司先垫资、后收款,因此会形成较大应收账款。由于公司市政园林工程业务的投资方是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一般而言违约风险不大。其中,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以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和中南地区的客户为主,结合当地政府的财力情况,华东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地方财力充裕,回收风险相对较小,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地方财力情况相对较弱,风险相对其他地区较大。

  随着国家对PPP模式的大力推进,近年来公司一直积极研究、响应“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的号召,与多地政府就PPP模式开展合作。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通常情况下,由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能。

  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公司在PPP项目中担任两个角色,一方面,作为SPV项目公司的出资人,另一方面,作为施工方承接相关项目。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公司与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指定机构按约定出资成立,后续项目开展以SPV项目公司为主体,SPV项目公司单独核算。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中20%-30%来源于资本金,70%-80%来源于金融机构传统融资。随着项目施工进度,公司将陆续收到工程回款,在有效覆盖资本金的同时对公司现金流进行较好的补充,项目完成后,公司通常可以取得一定投资回报。

  为健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标准化管理,公司2020年制定了一系列生产管理的制度,包括《东方园林工程检查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规定》、《项目开复工、停工确认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安全环保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等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确保了本公司能够按照既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活动,保证生产过程在安全及有效率的情况下进行,同时公司施工项目符合相关质量控制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公司还开展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知识竞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事故应急演练等多方面、体系化举措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及项目中多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起重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汛期及雨季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冬季安全检查,对重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专项安全治理,有效推动质量安全文化建设向纵深拓展,自觉生产中的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事故。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11月,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增资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10亿元,公司按金融负债列示,累计计提财务费用7,709万元,2019年通过分红方式支付了5,000万元,应付未付2,709万元。

  2020年4月,公司与农银投资签署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和本笔业务的投资属性,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为按照权益工具列示,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我司豁免利息7,709万元,公司计入投资收益7,709万元;对农银投资的5000万分红冲减农银投资享有的股东权益。在2020年报审计过程中,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后认为,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应为2,709万元。转为股权后,按股权比例重新计算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股东权益为101,302万元,之前债务账面价值100,000万元,差额-1,302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视为公司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享有净资产权益的让渡。因此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监管部门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上海新世纪评级在本公司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本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上述评级报告将在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所网站公告。

  根据上海新世纪评级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6东林02、16东林03、19东林01与19东林02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号),经审定,上海新世纪评级维持16东林02、16东林03债项信用等级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上海新世纪评级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0)010158号,经审定,上海新世纪评级评定20东林G1债项信用等级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下行的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蔓延的复杂形势为公司开展业务和转型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公司在董事会和全体高管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既定战略目标,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公司积极布局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搭建了生态、环保和循环经济三大业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产业链条。此外,公司进一步优化人员架构与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费用控制初达成效。但由于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较多,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26亿元,同比增长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亿元,较2019年同期由盈转亏。

  报告期内,公司生态建设业务(含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实现营收44.7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1.32%,是公司业绩的重要支撑;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实现营收37.0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2.41%;固废处置业务实现营收3.3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79%。

  报告期内,公司在控制费用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架构、调整业务方向等措施,实现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5.34%、管理费用同比下降41.25%,同时,在控股股东的支持下,公司信用提升,融资途径更多样,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保持稳定。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53.79亿,负债320.86亿,资产负债率70.71%。公司控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在存量贷款续贷、新增融资授信等方面获得了支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为152.31亿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为67.30亿元,较期初减少3.23亿元,占公司全部有息负债总额的比例为44.19%,较期初下降14.58%。此外,公司新发放银行贷款成本较之前有了较大幅度下降,2020年公司集团层面年新增贷款约42亿元,融资成本基本在基准利率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和和偿债能力进一步提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显著上升,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

  总体而言,公司债务情况良好,融资成本较前期下降,债务结构获得了显著改善,长期债务占比增加,短期债务风险可控。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顶住外部压力,根据局势变化及时调整内部决策与投资节奏,重点推进融资已落地项目的施工,对于部分融资困难的项目,公司采取多种适宜的模式进行盘活。报告期内,生态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起到了良好支撑作用。

  公司依托现有环保业务平台,加速推进以工业危废处置为主的环保业务,推进存量危废处置项目的技改和运转。报告期内,江苏盈天、南通九洲、深圳洁驰、杭州绿嘉等项目运营良好,为环保业务贡献了主要收入。

  公司牢牢抓住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机遇,以投资+新建的模式,涉足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汽车拆解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年初开始新建江西高安汽车拆解厂,预计2022年投产运营。报告期内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实现收入37亿元,为落实循环经济战略奠定了基础。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协调金融机构贷款、为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等途径,帮助公司解决融资问题,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

  此外,公司拟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种方式筹措资金。一方面,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股权融资方式降低整体杠杆率。另一方面,公司逐步调整债务结构,通过长短期债务有机结合,减轻短期偿债压力。目前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议案。预计公司未来资产负债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尽管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加大了项目建设、结算和回款的难度,公司顶住压力积极与业主方沟通协调,同时加速内部认价认量、签证、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等工作,全面推进产值确认、加速结算办理,以降低回款风险。

  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强项目结算力度、加快PPP项目的付款节奏等方式,加速回笼资金。针对部分已融资落地尚未放款的项目,公司将积极沟通相关金融机构协调放款;针对部分融资相对困难的项目,公司也将通过现状结算、收尾回购、项目部分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控制投资风险。针对公司目前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情况,公司将加快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提高获取现金流的能力。在项目实施中,有效利用国有资源和民营机制的优势互补,提升公司信用。

  疫情期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政府号召,全面落实抓防控促生产“双目标”,管理层带头执行严格的应急管控措施,为员工发放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组织办公楼宇、厂房消杀等工作,重点关注和关怀疫区员工,最大程度保护员工安全。疫情缓解后,公司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快速复工,确保项目高效优质完成,保障了业务的建设需求,维持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聘任王谭亮为财务负责人、选举蒋建明、何澜为董事、选举孙添为职工代表监事、聘任刘玉东、刘晓峰为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监高团队进一步优化,核心凝聚力不断加强,公司上下目标一致。整体而言,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现已基本稳定,上下齐心,共抓经营,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近年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更新和优化公司管理制度,编制新的授权体系,建立有效内控机制,对公司资源、组织及投资运作等方面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规范运营。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资本市场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狠抓企业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各项工作。

  自2013年起,公司创新性地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水景观建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率先布局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从而在国家碧水保卫战占据先发优势。公司以前瞻性的生态理念为指导、以先进的修复技术为基础、以综合性的水域与市政规划为前提,为城市生态系统修复项目提供策划、规划、研究、投融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的全方位解决方案。“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完美契合了国家近年提出的水生态综合治理、流域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河治理等水系治理的建设目标,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公司由传统景观工程建设向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生态修复业务的转型夯实了基础,使公司快速成为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先行者和龙头企业。

  公司聚焦生态与环保的主业方向,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公司逐步延伸产业链,利用先进的规划运营理念及核心技术应用,优化完善业务和收入结构,将生态、环保、循环经济三大业务板块彼此关联、相互协同,形成了一个专业化、系统化的业务体系,能够为生态环保领域提供全面的综合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联合创新、引进吸收等方式形成了覆盖各类业务的实用危废处置技术,可提供市政、石油、化工、印染、电子工业等多个领域的危废固废处理、资源化利用及放射性废物处置服务,构建起了系统性的危废处置技术体系,使得公司成为行业内少数能够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绝大多数危废品类的企业之一。凭借全国性布局子公司的综合运营、协同处置,以及积累的专业化处置能力和经营管理经验,公司已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危废综合处理的能力。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公司研究院与国内多所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联合研发,科研创新覆盖等离子、热解、多膛炉、回转窑、高频微波等多个核心技术领域,这些核心技术在行业里属于领先水平,为公司环保项目提高产能,技术升级迭代带来助力。

  公司长期注重品牌建设,不断通过质量、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经过多年的积累,在行业内形成了极具影响力的品牌优势,具备了大型高端项目的承揽、设计和施工能力。从奥运会、世博会、沈阳全运会、广西园博会到北京市温榆河公园朝阳示范区项目、四川省南部县满福坝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从景观设计到环境综合治理,东方园林的项目在全国各地均具有较大的知名度,不断地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已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和旅游规划设计等多项资质,拥有数百人的设计研发团队,搭建了完善的设计体系,形成水利、环保、园林跨专业跨领域融合的综合设计服务能力,承建的项目多次获得北京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有限园林绿化工程奖金奖、艾景奖十佳设计奖等奖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年。站在新起点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再次强调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对水环境治理、固废危废处置、资源循环利用均提出了战略要求。伴随相关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出台,生态环保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趋势。

  自十九大报告将“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上升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的地位,彰显了中央政府对生态治理的重视程度。

  2020年是“水十条”收官之年,根据“水十条”考核规定,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应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应控制在10%以内。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914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长江流域、珠江流域、西北诸河、浙闽片河流和西南诸河水质为优,黄河、松花江和淮河流域水质良好,辽河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

  但是,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在水生态方面的差距明显,已经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突出短板。“十四五”规划要求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363个县级城市建成区1500段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湖库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加快重点黄河河口综合治理等。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危废处置的投入力度,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逐年增加,且近年来增速明显提高,但危废处置能力缺口仍在增大,企业处置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治理年报》。经统计,2019年196家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3.8亿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498.9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4.3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6亿吨。截至2019年底,全国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共4,195份,较上年末增加了975份,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达12,896万吨/年,但2019年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仅为3,558万吨,其中利用危险废物2,468万吨,较其核准能力来看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十四五”规划指出要以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同时补齐医疗废弃物处置短板,建设国家和6个区域性危废风险防控技术中心,20个区域性特殊危废集中处理中心。

  中国“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已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大国崛起的必要筹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将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深入推动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开展60个大中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循环经济是从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模式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发展模式的转变。传统产业链是开环式发展,由产品到废物的过程反映的正是生产与污染的矛盾,后期将受到资源、环境的桎梏;而循环经济是闭环式发展,由废弃物到再生资源的过程不仅是变废为宝的过程,更是将外部性环境问题内部化的过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从事循环经济相关业务,其中一部分公司通过PPP、BOT等模式投资运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公司的主营业务始终与国家生态环保战略保持高度一致,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主营业务,积极拓展新市场机遇,努力践行社会责任,为国家生态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1、全面围绕城市黑臭河治理、河道流域治理、海绵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等领域开展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业务

  公司早在2013年就创新性的推出三位一体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理念,即在水环境治理中,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水景观建设紧密融合。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理念,实现了建筑、市政、水利、交通、林业等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规划和统一管理,使之成为紧密相关的一个整体,实现全方位的和谐发展。

  凭借自身雄厚技术优势和丰富经验,公司已经成为国内水环境治理的领跑企业之一,业务范围主要涵盖城市黑臭河治理、河道流域治理、海绵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等领域。

  公司将持续深化危废处置的行业布局,通过新建、并购等模式逐步扩大处理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国内外技术引进,逐步打造行业内覆盖面最宽、处理资质最完善的危废处置技术体系;对现有项目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保障现有项目的正常运营;保持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外部专家合作体系和公司自有的环保研究院,为公司危废处置、医废处置业务的快速布局保驾护航。

  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公司将紧紧抓住“十四五”期间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机遇,投资、建设、运营循环经济企业,并参与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2021年,公司将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融资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节奏,重点推进融资已落地项目的实施,对于部分融资困难的项目,公司将采取多种适宜的模式进行处理。同时公司将依托现有环保业务平台,加速推进以工业危废处置为主的环保业务。公司还将大力开展循环经济业务,利用已掌握的核心科技改造工业园区,提供增值服务。

  2021年,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长短期债务有机结合,减轻短期偿债压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及应收账款管理,切实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以降低财务风险,确保资金总体安全可控。

  为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出台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央行多次降准和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在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更多地通过完善LPR形成机制等改革措施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为经济修复提供了宽松的货币金融环境。

  近年以来房地产行业景气下滑,而房地产市场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地方政府收支因此受到较大影响,加之国家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清查和整顿,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减少了市政园林建设的投资,同时也影响了公司的收款进度。在公司生态板块的存量订单中,主要业务模式为PPP,地方政府是主要的业务合作伙伴。2014年9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4年第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明确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2017年4月,六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明确禁止国务院批准限额外的一切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特别强调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上述因素给地方政府采用PPP模式落地政府公共服务采购增加了诸多限制因素,存在一定的行业政策风险。另外结算进度放缓等风险对存货、应收账款、收入等指标及其对应节点都不同程度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展望未来,受政府资金状况影响,加之设计方案调整、施工场地准备以及极端气候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如订单规模增长速度放缓、订单落地速度放缓、工程工期延长、应收账款回收等风险。

  传统模式风险:市政园林项目的传统模式通常需要企业先垫资后收款,因此会形成大量存货和应收账款。公司市政园林工程业务的投资方是地方政府,虽然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但存货结算和应收账款回收效率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状况、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等的影响,速度也和地方政府办公效率有关,造成存货无法按时结算和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一般周期为1-3年左右,相对较长,部分项目长达3-5年,项目周期的长度也对公司业务模式及收款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上述带来的存货减值风险和账款回收风险,公司已根据公司制度及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来降低存货减值风险,同时公司也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减值政策并控制相关风险。

  PPP模式风险:PPP模式更强调的是一种公司的合伙协调机制,目的在于发挥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以便与政府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有效降低项目风险,有利于后期回款。但这种模式依然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我国PPP模式处于起步阶段,PPP模式发展的政策环境、信用环境还有待完善,同时,PPP项目落地受政策颁布进度,政策支持力度等的直接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另一方面,PPP项目一般项目周期较长,往往跨越几届政府,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牢牢抓住PPP模式的发展机会,同时审慎考虑项目风险,筛选优质低风险的项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流程最重要的包含:项目信息收集、参与项目投标、项目承接、项目实施、项目结算、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决算、项目移交等环节。综上所述,按照履约进度的收入确认和项目结算无严格对应关系。

  针对上述收入风险,公司从谨慎性出发采取措施及时规避。对于已完工项目,公司每年根据未来结算额与账面累计收入孰低的原则来进行账务处理,即每期期末根据获取的最新的结算进度中的数据与账面累计收入进行对比,如账面累计收入大于最新证据获取的数据,则差额冲减当期收入,否则不做账务处理。

  从项目结算来看,由于公司承接的传统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产金额的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一般过程结算需要3至6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由此导致客户结算与公司收入确认金额之间存在差异。

  公司2020年度重点项目结算和收入确认金额差异情况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重大项目累计收入66.68亿元,累计结算30.74亿元,合同资产(即差异)35.94亿元。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清查和整顿,公司的市政园林业务与地方政府合作密切,受地方政府资金情况的影响,存在结算延期风险。为此,公司加强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采取积极的措施推进项目结算,如:成立结算管理部、制定结算管理流程作业指导书、编制结算作业指导书、编制结算任务计划跟踪表、编制对上结算月跟踪报表等,并积极落实各项制度,推动工程结算的及时进行。截止到目前,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余额1,613,021.31万元,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制订了合同资产减值政策,并根据政策计提了减值准备来降低合同资产减值风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8,797.96万元。

  公司传统业务的投资方是地方政府,虽然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但应收账款回收效率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状况、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等的影响,速度也和地方政府办公效率有关,存在因结算延期导致收款延迟的风险。公司一直积极保障工程款的及时回收,针对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从融资结构、资金监管等全方位进行设计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大额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

  成立了结算管理部,专门负责对公司遗留结算项目进行管理、跟踪、策划及技术支持。

  制定了结算管理流程作业指导书,指导大区及项目人员按照结算管理流程顺利办理结算,完成结算考核指标,促进公司资金回收。

  编制了结算任务计划跟踪表,由大区经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排出结算策划,将结算完成过程中的每一工作要点、计划完成时间、责任人列出,并及时跟踪计划完成情况,以便有计划地完成结算。

  编制了对上结算月跟踪报表,将结算指标内所有项目分大区统计每个结算项目的结算进展情况、预计结算时间,并由专人每周、每月跟踪每个大区的结算进展情况变化。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二节附注五。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子公司上海恺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山河秀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珠海东方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的注销。

  (2)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及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完成对主要子公司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的控股合并。(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2019年、2020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金额、净资产及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真实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董事会就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公司将对本次出现会计差错的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力度,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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